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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360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9-25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销售“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9-25 |
各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为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确保食品安全,依据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食品销售“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强化对食品销售单位的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督促食品销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检查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销售单位,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等。
三、检查内容
1. 食品销售单位资质情况。检查食品销售单位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情况与许可范围是否一致。
2. 食品进货查验情况。检查食品销售单位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是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是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3. 食品销售过程控制情况。检查食品销售单位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食品;是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条件贮存食品。
4. 特殊食品销售情况。检查食品销售单位是否设立特殊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明“特殊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字样;是否对特殊食品实行专柜销售,并与普通食品分开摆放;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特殊食品功效等违法行为。
四、检查方式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工作安排
1. 制定计划。制定食品销售“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本次抽查事项包括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网络食品监督检查、食品小经营店监督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监督检查、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督检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监督检查等六类,每类抽查比例不低于3%。
2. 随机抽取。通过“双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3. 实施检查。检查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20日,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对被抽取的食品销售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
4. 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属于轻微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查处。
5. 信息公开。检查人员及时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双随机”抽查系统,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检查资料报食品股。
六、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食品销售“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 严格执法,规范检查。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3. 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相关股室、所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食品销售“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