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网  |   长治市政府网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治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市场监管局>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4-5359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9-25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物业(小区)信息不公开问题的通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09-25

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物业(小区)信息不公开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物业(小区):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不到位,质价不符,信息不公开等突出问题,近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部分物业(小区)进行了抽查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情况通报如下。

1.滨海家园小区、隆福家园小区、金申家园小区、新领上城小区未按《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依据和标准。

2.山西振东物业有限公司、长治市上党区金海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费项目公示不全,公示栏内未公示生活垃圾清运费。

全区物业(小区)要对照问题,引以为戒开展收费信息公示公开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物业服务收费公开公示制度,增强物业收费透明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纠正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发生,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