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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4-5359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9-25 |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物业(小区)信息不公开问题的通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9-25 |
各物业(小区):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不到位,质价不符,信息不公开等突出问题,近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部分物业(小区)进行了抽查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情况通报如下。
1.滨海家园小区、隆福家园小区、金申家园小区、新领上城小区未按《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依据和标准。
2.山西振东物业有限公司、长治市上党区金海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费项目公示不全,公示栏内未公示生活垃圾清运费。
全区物业(小区)要对照问题,引以为戒开展收费信息公示公开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物业服务收费公开公示制度,增强物业收费透明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纠正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发生,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