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市场监管局>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11-19 |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洗车行业无照经营专项检查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1-11-19 |
各相关股(室)、中心,各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规范洗车行业行为,加强无照经营的监管,尽职履责,按照《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上党检行公建〔2021〕64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洗车行业无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排查对象为全区所有洗车行业的市场主体。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由各市场监管所对所辖区域内的洗车行业市场主体是否无照经营及规范经营进行全面检查。
三、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时间从2021年11月19日起至2021年12月9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监管所要充分认清开展本次洗车行业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要把此次排查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严谨的工作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完成此次专项检查行动。
(二)加强检查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无营业执照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安全宣传。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无照经营行为认知度、支持度、参与度,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确保专项行动见到实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专项检查开展情况、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及时上报。2021年12月10日前,将检查情况和工作总结报信用监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