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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0203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7-02
发文机关区民政局 主题词
标题区民政局主要职责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2-07-02

区民政局主要职责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区民政信息、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区民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并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社会组织的贯彻落实。

(三)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和地名管理工作,承办乡(镇)级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本区与相邻县(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全区地名标志和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更)名审核工作。

(五)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行婚俗改革。

(六)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负责全区困难残疾人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区儿童收养、儿童救助、孤弃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