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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653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26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 |
主题分类:社团管理 | 发布日期:2023-12-26 |
经调查,下列3家社会团体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该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
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下列3家社会团体做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3家社会团体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下列3家社会团体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或山西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长治市上党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1.长治县毽球协会
2.长治市上党区朗诵艺术协会
3.上党区青少年事务协会
经调查,下列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该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下列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下列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或山西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1.长治市上党区关头三亲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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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长治市上党区民生大厦
联系部门:长治市上党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355-8089603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