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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1367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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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22-03-15

长治市上党区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不断夯实民政法治工作基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民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长治市上党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长治市上党区民政局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公务员编制6名,实有人数8人;下属一个事业单位民政综合保障中心,事业编制数为10名,实有人数15人;公益岗12人,政府购买岗位工作人员14名。

按照三定方案,区民政局下设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和党建工作股、社会救助股3个内设机构,具体工作职责是:

1.办公室。参与民政政策法规调研,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并运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建、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

指导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区基层政权、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和地名管理工作,承办乡(镇)级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本区与相邻县(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全区地名标志和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更)名审核工作。

2.社会组织管理和党建工作股。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监督和管理工作,并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社会组织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3.社会救助股。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行婚俗改革。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区困难残疾人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儿童收养、儿童救助、孤弃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二、法治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组对法治民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结合本年度法制工作考核要求,制定《2021年长治市上党区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本年度法制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和方法步骤等。充实法治民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负责人认真落实,形成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

2.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局党组会、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及各类民政法律法规。组织全局人员及时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参与率、合格率均达100%。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今年新增领证人员1人,新换证人员1人。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学习强国app、区全媒体等网络媒体学习平台学习,每年干部职工学习学时均达到标准,100%干部职工完成年度学时任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全面严格落实窗口服务规范,办件及服务受到群众好评。一是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共确认登记办证办理结婚登记1909对,离婚357对,补证1354对,补离33条,预约离婚661对,登记合格率达100%。二是做好群众咨询,实行首问责任制,认真解答群众咨询,涉及收养、低保、婚姻、社团和养老等民政业务事项,直接服务群众1100余人次。

2.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创建。为落实好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对照《长治市上党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责任分解清单》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报送材料。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制定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以及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事项清单、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相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使行政执法有依据、有监督、更规范、更高效。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做好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1.全面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重大决策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并落实集体讨论决定程序,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工作。同时工作中落实首问负责制、AB岗制度、一次性告知制。

2.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山西恒烨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防范和化解政府行政行为法律风险,提高政府公信力。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了养老服务项目依规审查、专项资金审查、有关民政业务相关合同处置等事宜。

(五)提升民政执法业务水平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统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执法人员。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政务服务网平台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2.积极开展民政领域执法。开展专项整治,联合多部门对全区养老机构开展多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养老机构2家,年检社会组织79家。

(六)依法主动接受监督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规划政策措施及各类政府信息,凡是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都依法及时主动公开。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认真落实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通畅举报箱、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做好各业务平台互动交流工作,按要求及时答复办理来信来访的业务咨询与投诉事项。

三、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党组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不断加强组织保障。召开专题会议,谋划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制定相关措施,严格责任落实,明确局领导班子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局长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学法工作,局党组集中学习法律知识6次以上。全局领导干部均未受到党纪政纪撤销职务以上处分。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1.当前法律法规的学习已进入常态化,但将其应用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水平不足。2.专业化法治知识宣传较少,系统性、全局性的普法宣传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做好法治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普法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普法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2.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3.健全和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细化民政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业务工作程序化、系统化和公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