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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0378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9-02-20 |
发文机关:民政局 | 主题词: |
标题:民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19-02-20 |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着力做好了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双拥、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等工作,其中重点工作有:扎实开展了“三基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抓好所包村的脱贫攻坚任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及机关垃圾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三基建设”为载体,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加强“三基建设”的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编写完善我局《基础工作目录》、《工作流程图》、《便民服务手册》、《管理手册》、《应知应会手册》,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以“三基建设”为载体,狠抓党建工作,继续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方向,继续巩固党建阵地的堡垒作用。坚持利用每月7日的党日活动,积极开展了讲党课、比奉献、大讨论、大交流、追寻红色记忆、重温党的誓言、感悟红色革命精神等丰富多样的活动,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每一位党员的党性修养,坚定了党员的理想信念。
(二)精准扶贫工作
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我局成立驻村工作队,与荫城镇桑梓一村、桑梓二村、内王村三个村结成了扶贫对子,2018年通过下乡走访统计,拟脱贫22户,62人。帮扶对象中有因病致贫8户,因残致贫的11户,因缺乏劳动力致贫的1户,因上学致贫的2户。春节期间为49户精准扶贫户,送去米面油等慰问品。为因残返贫的石钰欣送上轮椅等生活用品。经过初步的统计核算, 2018年拟脱贫户全部达到脱贫标准。
(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在今年的扫黑除恶工作中,我局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书记骆惠宁在运城调研时提出的总体要求,根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会的部署安排,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出台了《长治县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并通过乡镇民政工作服务中心摸底排查、设立举报箱和公开举报电话的方式收集线索。利用村镇贸易大会期间,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发放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等宣传资料,为全县扫黑除恶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氛围。8月7日,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我局党支部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 扫黑除恶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签订了“我是党员我带头 扫黑除恶当先锋”承诺书。
(四)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
积极践行《长治县政府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宣传“用生态文明统领城乡建设”思想,成立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管理员、指导者、志愿者队伍,在每个办公室增设垃圾分类桶和废纸收纳箱,每天有专人督促各股室的垃圾分类情况。
(五)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
县委、县政府提出“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的脱贫目标,为了更好地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中起兜底作用,我局自今年4月开始在全县民生领域开展了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着重从民生资金方面、惠民政策落实方面、干部作风等三个方面进行重点整治。经过动员准备阶段、集中查处阶段、综合治理阶段、总结提升阶段四个阶段整治后,全县涉及城乡低保事件2件,冬春生活救助事件1件,现已经全部妥善解决,针对自查出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我局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焦问题症结,研究治理方法,并就城乡低保、救灾救济工作上进一步在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提升工作效能。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民政民生工作为主线,社会救助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1.城乡低保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城乡低保提标、分类施保、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困难残疾人补贴、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各种救助制度,2018年,我县城乡低保每人每月提标20元,其中城市低保,实行补差救助,现执行标准564元/人/月,截止2018年11月底,我县现有城市低保450户654人,累计已发放城市低保金226.8145万元;农村低保实行分档救助,现执行标准3886元/人/年,截止2018年11月底,我县现有农村低保3637户6658人,累计已发放农村低保金2112.846万元。对城市低保户参保,农村低保户参合实行全额资助,代缴资金为上年末代缴。
2.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城乡医疗救助是实施健康扶贫,构筑医疗救助五道保障线的其中之一,对因医疗开销巨大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意义重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2018年截止11月底,城乡医疗救助1416人,发放专项救助资金332.4万元。其中住院救助1375人,319.71万元,门诊日常救助40人,12.19万元;大病关怀1人,救助0.5万元;临时救助1094人,发放救助资金250.81万元,其中县级临时救助68人,29.49万元;乡级临时救助523人,26.02万元。特困户救助503人,195.3万元。丧葬救助135人,发放专项救助资金13.5万元。
3.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截止2018年11月底,全县共有特困个供养人员863人,其中农村特困供养人员861人,城镇特困供养人员2人,集中供养人员19人。根据自理能力鉴定结果分为:全自理人员254人,半自理人员318人,全护理人员291人。我县不能自理的特困供养人员根据本人意愿能够全部纳入机构养老范围。截止2018年11月底,全年特困供养人员补助已经全部发放到位。全年共发放农村分散特困人员供养补助5076290元,集中供养补助240852元。其中农村分散供养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3955964元,监护人护理费1114740元;城镇分散供养发放基本生活费4506元,监护人护理费1080元。农村集中供养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97977元,护理费142875元。
4.落实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和困难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
高龄老人补贴:现执行标准30元/人/月,截止2018年11月底,我县农村低保现有高龄老人173人,累计发放6.822万元;城市低保现有高龄老人2人,累计发放600元;
失能老人补贴:现执行标准60元/人/月,截止2018年11月底,我县农村低保现有高龄老人205人,累计发放15.8582万元;城市低保现有高龄老人3人,累计发放3000元;
困难残疾人:现执行标准50元/人/月,截止2018年11月底,现有农村困难残疾人1999人,累计发放128.01万元;城市困难残疾人94人,累计发放5.7万元。
5.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2018年共救助人员63名,使用救助资金约20.5万元,受助人员全部得到了妥善安置或遣送。
(二)以保障退役士兵、优抚对象权益为重点,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各项政策。
1.双拥工作。八一前夕,我县四套班子领导对地方驻军、重点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家属进行了走访慰问,并为他们送上慰问品和慰问金。
2.优抚工作。2018年,为全县伤残军人、三属、定补、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按时足额发放优待抚恤金1972.5万元,累计发放7758人次;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资金43.69万元,累计发放174人次;为73名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15.1万元。在八一建军节、春节、对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慰问,9月30日举办烈士纪念公祭日活动。
3.安置工作。2018年对符合条件安置工作的10名转业士官全部进行了安置,并及时发放了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5.9万元;为13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208.8万元; 为失业下岗志愿兵解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共计88万余元;对3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了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知晓率、合格率达100%。
(三)做好重大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进一步完善救灾体制机制,规范救灾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四有三签字一盖章” 执行救助程序,(即:有受灾对象基本情况、有灾情图片资料、有灾情损失估算、有转移安置人员台帐;核灾报告有核灾人员签字,受灾主体签字,村委、乡(镇、区)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规范救灾资金管理发放程序,加大对救灾资金的监管力度。我局专门成立监督检查小组,深入各乡(镇、区)对救灾物资进行专项检查,并在每个乡镇随机抽查进行入户调查,确保救灾物资能够足额发放到户,维护了灾民的基本生活权益。2018年1月,为保证灾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发放冬春生活救助及灾害救助物资185.4万元,其中购买物资180万元,发放因灾塌房救助资金5.4万元。
(四)稳步推进了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全力做好了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的统计排查工作。并完成全国留守儿童系统录入工作,全县农村留守儿童176人,困境儿童181人,全部确定监护人。做好孤儿的申报、审批工作,为54名孤儿发放孤儿养育金约39.2万元。依法开展了收养登记工作。
2.规范开展婚姻登记工作。2018年截止11月底,共办理结婚登记1919对,离婚388对,补证906对,登记合格率达100%。
3.进一步提升全县养老服务质量,完成县光荣院、安馨养老康复中心在全国养老机构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机构基本信息、内部管理信息、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入住对象、从业人员、房屋、设施等115项主要工作全部达标。
4.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县成立254家红白理事会,排查出20家未经审批建设的农村公益性公墓。
(五)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工作
1.做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工作,截止11月,全县已有210个行政村,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做好了2018年度长治县—郊区边界联检工作,制定出台了《长治县民政局郊区民政局关于两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对破损、埋没的界桩,做好增补修复工作。
(六)社会组织工作
2018年全县新增民办非企业10家,社团2家,目前民办非企业42家,社团26家,共有68家社会组织。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全县社会组织中开展了 “七帐两簿”“双强六好”工作,通过动员部署、调查摸底、推动开展、考核评比等步骤,全县23家社会组织党支部全部通过检查验收。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近年来,全县民政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关怀和上级领导的重视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上级的表彰和肯定,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1.对申请对象家庭收入和家庭经济状况的核查存在很大的难度。目前,困难对象认定手段滞后,对隐瞒、谎报家庭收入、隐形收入无法进行有效认定,仅凭入户调查、家庭成员组成结构等方式来认定困难准确率不够高,对申请的困难对象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急需与有关部门建立定期合作协查的长效机制。
2.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近年来,民政工作的职能不断扩大,任务越来越繁重,仅凭现有的民政工作队伍,很难将所有的民政业务做到尽善尽美。增加编制、人员和经费刻不容缓。
3.民政福利服务设施推进滞后,与服务对象的需求不相适应,还需加快基础服务设施的建设进度。
四、2019年工作计划
明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大局,服务中心,找准工作薄弱环节,全力解决民生,落实民权,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1.扎实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三基建设”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为民、亲民、利民的良好形象。
2.继续做好城乡低保、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社团、地名等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养老、殡葬等重点工作。
3.全面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工作以及改区后的后续工作。
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