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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0989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0-04-09
发文机关发改局 主题词
标题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0-04-09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单位介绍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上党区发展改革科学技术局(挂粮食局牌子),区政府工作部门。 

  二、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区经济安全、物价稳定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 

  (三)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区级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核建设项目。 

  (五)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定并协调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区综合平衡的工业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建设项目和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 

  (六)提出全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拟定全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措施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编制实施以工代赈计划。 

  (七)负责全区粮食、棉花、食糖等战略物资储备,负责全区应急物资仓储调运、避难场所及灾后重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有关事宜。 

  (八)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区节能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等工作。 

  (十)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制定能源发展综合规划、政策,审核能源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能源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能源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分析能源发展动态和趋势,协调综合性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拟定人口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推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三)牵头拟定全区价格规划草案,研究提出价格改革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建议,设计和论证价格改革方案;建立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 

  (十四)实施国家、省市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政策法规,实施国家、省市管理的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标准;负责实施行政事业收费单位收费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制度,对收费单位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房地产价格政策、作价原则和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价格政策、作价办法及相关价格,并制定和调整有关项目和标准。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六)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含食用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区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地方粮食流通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八)管理区级粮食、棉花、食糖储备。负责储备粮棉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棉糖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及动用建议。提出区级储备粮规模建议。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九)负责全区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区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区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全区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区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拟订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区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投资项目。 

  (二十一)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二)承担对区国有粮食企业的行业监管职责。 

  (二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上党区发展和改革局设9个内设科室和1个成本调查队。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财金股、经济运行股、行政审批和固定资产投资股、社会发展股、信用交通及法规股、价格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党组办。 

  四、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上党区民生大厦    联系电话:03558089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