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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8045 | |
发文字号:长上发改审字〔2025〕37号 | 发文时间:2025-04-02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上党区陶清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日期:2025-04-02 |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及《上党区陶清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收悉。该项目长治市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长上发改审字〔2025〕23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批复意见,你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了项目初步设计,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和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结果,同意由太原市政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上党区陶清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二、建设地点:长治市上党区东和乡曹家沟村南。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引上党区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出水作为生态补水,补充陶清湖水量,对陶清湖库周岸线进行治理(生态护坡),种植生态植物,改善陶清湖水质。
新建生态补水泵站1座,生态补水流量0.17m³/s,扬程60m,补水通道6.445km,采用DN500PE管。水库库周生态护坡1.44km,生态护坡及湿地面积13.75万㎡,配套监测设备等。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确定本次治理的陶清湖及生态补水河段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四、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378.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97.4万元,其他费用472.3万元,预备费208.48万元。
接文后,请尽快落实项目资金,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尽快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超标准、超规模以及搭车建设,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做好下一阶段工作。
(项目码:2502-140404-89-01-134238)
附件:概算核定表
长治市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27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