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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15261 | |
发文字号:长上发改审字〔2024〕24号 | 发文时间:2024-03-20 |
发文机关: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长治市上党区荫城大云禅院保护修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日期:2024-03-20 |
长治市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及《长治市上党区荫城大云禅院保护修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和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长治市上党区荫城大云禅院保护修缮工程。
三、项目码:2403-140404-89-05-292711。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地址:长治市上党区荫城镇荫城村。
六、规模及建设内容:荫城大云禅院坐西朝东,南北宽23.79m、东西长31.16m,占地面积638.7㎡。保护修缮过殿、山门、北夹楼、南夹楼、北配殿,主要包括:屋面、木基层、梁架、斗栱、柱额、墙体、装修、地面、台明、月台;院面及围墙,主要包括:院面、围墙、散水、石作。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30.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5.3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9.87万元,预备费15.76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八、建设期:12个月。
九、项目主要支撑文件: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第49次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2月5日)。
十、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年综合能耗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十一、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事项遵照本文附件规定执行。
十二、长治市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作为项目建设的主体,望接文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项目风险,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规定,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山西政务服务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附件:上党区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
长治市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18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