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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2126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1-26 |
发文机关: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 主题词: |
标题:上党区发改科技局“三审三校”制度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1-26 |
为进一步规范上党区发改科技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推进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务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上党区发改科技局网站信息上传和发布工作,要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上党区发改科技局应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漏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特别是国家重大方针政策路线、国家领导人信息、地域名称等错误,确保上党区政府网后台待审核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条 信息安全审查应依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范进行,不得随意改变信息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信息安全标准。
第三条 要充分认识网络宣传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副局长郭联军同志分管此项工作,并指定发改科技局科员王江月同志负责信息上传工作。
第四条 信息上传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信息员王江月同志负责一级自查自校。主要是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分管领导郭联军同志负责二级初审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主要负责人刘江同志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区保密部门或政府办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
第五条 涉密信息不得上传。
第六条 对不按保密规定审核或保密审核不严,导致泄密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上党区发改科技局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