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日开放,分馆周一周二闭馆,(请及时关注上党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本馆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为维护广大读者公共利益,请自觉保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秩序,入馆读者须遵守以下规定:1.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入馆。2.请勿携带宠物等入馆,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壳等杂物,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4.请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喧哗、嬉戏,严禁接打手机,请将手机及其它电子物品调整为静音状态。5.请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离开座位时请随身携带,如有遗失、损毁后果自负;每天闭馆前须将个人所带物品全部带走。6.请自觉爱护文献资料和一切公共设施,严禁污损文献,严禁涂抹刻画,严禁破坏设备,损坏需按规定赔偿。借阅须知:
2.读者持本人读者证办理外借手续。将所借图书办理还书手续后可再次借阅。
3、读者阅览完毕将书刊放回原架;如需借阅需在管理员处办理相关手续,每次限借2本,期限30天,可续借一次。
4、逾期未还图书,图书馆将采取催还措施,包括电话、短信。逾期未还者,需按0.2元/本/天缴纳滞纳金,长期逾期(90天)暂停借阅权限。
5.未办理外借手续者不得将图书带出本区,否则将按窃书交有关部门处理,并按图书原价赔款(情节严重的列入征信系统黑名单)。
6.请爱护图书、设备,文明阅读。借阅时请仔细检查图书有无破损、缺页,如发现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
7.所归还图书如有撕页、污损、裁剪、划钩、书写、调换等情况,本馆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有权责令损坏图书者依法赔偿。
8.提倡文明借阅,做文明读者,请自觉遵守本馆规章制度。
办证须知:
读者办理读者证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上党区图书馆一楼阅览室自助办证机自助办理,或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在上党区图书馆二楼基藏室办理,每位读者限办理一张。
100元可借阅2册馆内图书;200元可借阅4册馆内图书;300元可借阅6册馆内图书。温馨提示:
1.实体读者证均已开通馆际借阅,可在全区各公共图书馆借还图书。
2.读者进行图书查询、续借以及滞纳金的缴纳均可来馆内进行操作。
三、读者证退证、遗失补办规则
1.读者办理退证,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读者证,还清所借书刊及缴清所欠滞纳金后,可在二楼基藏室办理押金退还。
2.读者若遗失读者证,请立即来馆或拨打电话0355-8089636进行挂失,若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补办读者证需本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在二楼基藏室进行补办,补办成功后,原证作废。
3.读者证退证、遗失补办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7:30,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如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
四、注意事项
1.读者证原则上只限本人使用,特殊情况需出示双方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
2.读者需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
3.请爱护读者证,避免磨损、折断、自行变更相关信息等。
4.咨询电话:0355-8089636。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人工办证,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二楼基藏室)。
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自助办证,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一楼阅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