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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160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01 |
发文机关: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词: |
标题: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内室机构及人员岗位职责分工 | |
主题分类:文化 | 发布日期:2023-12-01 |
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内室机构及人员岗位职责分工
分管 领导 |
下属单位负责人 |
科室 |
姓名及职务 |
具体负责工作 |
与市局对 应科室及区级对应单位 |
备注 |
常 飞 |
机关 党办 |
关彩虹(主任) 王 敏(科员) |
局党总支日常工作、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所属单位和文化旅游类社会组织的党群工作;兼旅游中心财务工作。 |
市局党办、区委组织部、区纪检监委、第四纪检组、区直工委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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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 |
鲍志鹏(主任) 柴光瑜(科员) |
负责文电、会议、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
市局办公室、区两办、宣传部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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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 |
张爱英(科长) 宋婧艳(科员) 郭 健(科员) 乔丽媛(科员) |
负责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账务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内控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文化旅游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负责、指导机关和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监管。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建设项目、文物保护项目申报。 |
市局财务科、区财政局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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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军飞
成军飞 |
政策 法规科 |
崔敏(科长) |
起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的重大政策、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工作。承办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及其他法律事务。 |
市局政策法规科、区政法委、综治办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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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管理科 |
李潞静(科长) 郭智慧(科员) |
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全区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协调推进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 |
市局广播电视管理科、区广播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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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博馆 |
文博馆馆长王利平及全体工作人员 |
拟定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助起草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文物资源调查,组织国家级和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以及推荐公布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国家、省级、市级文物保护经费项目申报及评估,协调古建筑和革命文物保护修缮、科技保护等项目的实施。开展文物安全监督检查,协调文物安防、消防等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文物资源等宣传工作。负责博物馆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及文物保护单位陈列布展、馆藏文物保护等项目的实施,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协调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协调文物活化利用项目的实施。 |
市局文物科、区各文物保护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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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飞
常飞 |
王晓励 |
艺术科 |
李晓燕(科长) 王秋艳(科员) 张佳佳(科员) |
拟订全区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区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全区文化惠民演出工作。参与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协调区级及以上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所属艺术单位业务建设。 |
市局艺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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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励 |
公共服务科 |
刘振华(科长) 王丽玲(科员) 郭瑜芳(科员) |
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指导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等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
市局公共服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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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励 |
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
胡怿琼(科长) 卫 玮(科员) |
拟定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承办国家级和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的审核推荐和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的评审工作。指导、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演出等重大活动。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促进传统工艺振兴。对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 |
市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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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坤 |
产业发展科 |
王翠苗(科长) 冯旭彤(科员) |
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文化艺术和旅游院校共建和行业职业教育工作。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资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组织编制全区文化和旅游重点设施及建设项目规划。指导全区重点旅游设施建设。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督促重大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实施。负责行业扶贫工作。指导旅游商品研发和管理工作,指导旅游演艺开发等工作。 |
市局产业发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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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发展科(资源开发科) |
冯旭栋(科长) 崔晋义(科员) |
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全区文化和旅游业改革发展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联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负责文化和旅游、文物行业统计工作、数据分析及行业信息发布。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统筹指导旅游市场开发,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区级文化公园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质量等级评定和公告。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和宣传推广工作。 |
市局改革发展科、市局资源开发科、区发改局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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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坤 |
市场管理科 |
马竹青(科长) 李 娜(科员) 张璐瑶(科员) |
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制度,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综合协调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
市局市场管理科、区安委办、应急管理局以及安委办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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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飞 |
工会 |
梁秀林(主席) |
负责文化和旅游联合工会相关工作。 |
区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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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瑜芳(科员) |
负责局妇女、青年、卫体等相关工作。 |
区妇联、卫体、团区委等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