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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247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19 |
发文机关: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上党区免费送戏下乡(2022)实施方案》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整改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文化 | 发布日期:2023-12-19 |
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接长治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整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政策文件的函》后,我局高度重视,对反映我局出台的《上党区免费送戏下乡(2022)实施方案》,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进行了认真梳排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免费送戏下乡一万场”(2022)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文旅发〔2022〕8号),以及《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治市“免费送戏下乡”(2022)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文旅发〔2022〕25号)要求,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长治市上党区“免费送戏下乡”(2022)实施方案》。在制发文件过程中,认为省厅、市局文件里有“鼓励各级各类有资质的艺术团体承接‘免费送戏下乡’演出任务,重点支持市、县国有艺术表演团体发挥其主体作用,承担主要演出任务”字样,故在起草文件时出现了“重点支持我区国有艺术表演团体(红专剧团有限公司、黎韵说唱有限公司)发挥其主体作用,承担主要演出任务”字样。
二、此文件的出台,反映出我局在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存在认识不足,站位不高,审查不严问题,有地方保护、区域封锁等不公平竞争现象。为此,我局将深刻反思,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内部审查工作机制,在今后制定和出台的文件中,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切实开展好实质性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的一律不得印发,做到应审尽审。同时,全面开展文化旅游系统公平竞争排查,认真梳理有无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问题,找准症结、剖析原因、及时整改。
三、整改措施
一是找准症结,发现问题,马上整改。对文件内“重点支持我区国有艺术表演团体(红专剧团有限公司、黎韵说唱有限公司)发挥其主体作用,承担主要演出任务”字样。进行删除,目前已整改完成。二是对近年来送戏下乡相关文件进行审查、梳理、完善;所涉情况均由于我局起草人员及审查人员公平竞争一是不足,在今后工作中将加强培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出现。
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