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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0-1157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 发文机关: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词: |
| 标题:上党区文旅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 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 |
| 主题分类:文化 | 发布日期: |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治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和《长治市上党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策法制审查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现结合上党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晋发〔2016〕44号)、《长治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长政办发[2019]2号)和《长治市上党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长上政办发[2019]43号)文件精神,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推进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市场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2019年11月起,区文化和旅游局各行政股室、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和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健全制度。结合文化和旅游部门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要结合省、市、区“放管服”改革推进方案、营商环境整治方案和旅游中心权力清单等,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在县政府法制科复核后,予以公示。
(2)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文化和旅游《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予以动态公示。
(3)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与提交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4)要根据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发放情况,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在政府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开,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方便群众监督。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要按照现场执法文书样本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执法证件,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3)办事场所要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要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要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45号)及市、区相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5.创新公开方式。
(1)要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网站、办事窗口建设,探索运用微博、微信、APP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2)要积极探索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与行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的即时推送。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完善记录制度。依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长政办字〔2016〕60号),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一要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二要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使用旅游系统各类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逐步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要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要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4.推进信息化建设。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推进全过程音像记录的即时上传云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同步网络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5.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策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科室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守住法律底线。
1.建立审核制度。制定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
(1)成立法制审核组,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确定审核范围。根据旅游特点,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根据实际,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6月)
成立“推进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会议,对工作开展进行动员部署。
(二)初步完善制度阶段(2019年7月-10月)
根据相关行政执法的制度文件,结合实际,细化完善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10月)
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12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突出问题导向,对重点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四)总结报告阶段(2020年11月)
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自查,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三项制度工作总结报送区司法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特成立长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三项制度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区文化和旅游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法制股、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全体人员
各股室及有关人员要充分认识三项制度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主要着力点放在“全面推行”和“重点突破”两个方面,在构建完善文化和旅游制度体系和对重点问题进行创新突破,推进执法公示平台建设、音像设备配备、配备法制审核人员等关键性工作上,积极开展有益尝试。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将三项制度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积极参与。同时也要对不严格规范执法、影响我区文化和旅游市场营商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
2020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