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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162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11 |
发文机关: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11 |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创新机制和载体为切入点,以规范内容和程序为着力点,以强化监督和增强实效为关键点,以促进发展和群众满意为根本点,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二、基本原则
政务公开必须遵循六项原则。一是坚持严格依法的原则。政务公开工作应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的民政工作信息都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二是坚持执政为民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抓住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突出在工作过程中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及时公开有关民政信息。三是坚持全面真实的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应当全面、真实、可信,结果应当公平公正,防止和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四是坚持职能定位的原则。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时,应结合文旅业务职能,分解公开的责任,落实公开的要求。五是坚持安全稳定的原则。配合区委、区政府重大工作和中心工作,一切有碍稳定的事项不能公开。六是坚持保密审查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三、公开内容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1.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机构;
2.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作动态;
3.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决策信息;
4.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行政;
5.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财政信息;
6.《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生成后,我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布,最迟自信息生成后的20工作日。
(三)需向单位内部主动公开的内容。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收支情况;大型专项活动经费开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内部选拔干部情况;队伍建设、年度考核情况;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等信息。
五、公开的形式
要按照“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和多个层次予以公开。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文旅工作职责、职权等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二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三是通过办事窗口公开;四是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五是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发布通告等形式公开。
六、工作要求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