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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 “三审三校”制度
主题分类文化 发布日期

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 “三审三校”制度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规范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信息发布流程,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务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文旅局政务信息上传和发布工作,要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漏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特别是国家重大方针政策路线、国家领导人信息、地域名称等错误。 

  第二条 信息安全审查应依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范进行,不得随意改变信息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信息安全标准。 

  第三条 文旅局调整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办公室指定一名素质高、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信息上传工作。 

  第四条 信息按重要程度分为一般信息、重要信息、特级信息三类。一般信息包括日常工作、会议、工作措施和进展情况等信息,即部门动态;重要信息包括主要领导重要活动以及重大事项情况等信息,即政务信息;特级信息包括涉及全区的重特大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等信息。当涉及全区重特大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等信息时,由文旅局主要负责人请示分管区领导,由区领导批示同意后方可发布。 

  第五条 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网站信息上传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办公室信息员负责一级自查自校。主要是信息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办公室主任负责二级初审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分管副局长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主要负责人或区保密部门、网信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 

  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发布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上网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填写信息发布审查表后上报区政府网站后台进行最终审核、校对和发布。 

  第六条 涉密信息一律不得上传,对不按保密规定审核或保密审核不严,导致泄密的,依法追责。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