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长治市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上党区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可以阅读本《指南》。我局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本《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及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机构; 

  2.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作动态; 

  3.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决策信息; 

  4.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依法行政; 

  5.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财政信息; 

  6.《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受理点为:上党区文旅局办公室;办公时间:普通工作日;联系电话:0355-8202989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生成后,我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布,最迟自信息生成后的20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我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上党区文旅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上党区光明北路文化艺术中心五楼;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联系电话:0355-8202989;电子邮件:czxwhj@163.com;邮政编码:0471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上党区文旅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上党区文旅局办公室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文旅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上党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我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修正。 

  2)对不属于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我局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