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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8275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19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标题:上党区农业产业“百社亿元”融资担保印证材料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19 |
一、上党区农业产业“百社亿元”融资担保政策文件
《长治市上党区农业农村局 长治市上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上党区农业产业 “百社亿元”融资担保实施方案>的通知》(长上农发〔2021〕60号)
二、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
由山西省农担公司提供担保融资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小微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
(二)补贴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融资成本(包含银行利息和担保费用)在6.7%(含)以下的,通过省农担担保获得的本地区银行贷款,用于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生产和农田建设)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指县域范围内,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资、农技、农机,农产品收购、仓储保鲜、销售、初加工,以及农业新业态等服务的项目),突出对粮食生产、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支持。
具体范围符合《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双控”业务范围细分规定>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0〕54号)的规定。
(三)补贴标准
农业产业贷款在10万元(含)-300万元(含),由区财政对融资成本进行全额奖补。如单笔贷款可获得省财政面向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贴息奖补,则区财政在省财政奖补之后对差额部分予以奖补。
(四)申请程序、受理单位及办理时限
1、适度经营规模农业主体的贷款申请人向上党区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初审贷款申请人各项信息,并由申请人填写担保业务申请书。
3、贷款申请人携带担保业务申请书及相关申请资料交予业务主管部门,经审核申请资料真实有效性后,准予项目推荐,并加盖业务主管部门公章。
4、贷款申请人将盖好章的担保申请书交回于银行,银行开展正式审查调查授信等相关工作。
5、银行将审批过的申请人有关电子版资料交于山西农担。
6、山西农担审核通过并出具担保意向函,且在签署相关合同后出具担保确认函等文件。
7、银行收到确认函等文件后,向贷款申请人发放贷款,并定期向农业农村局报备放款情况。
(五)申请材料
上党区农业农村局留存材料:上党区农业产业“百社亿元”融资担保贷款经营主体基本信息表,上党区农业产业“百社亿元”融资担保贷款经营主体贷款用途真实性审查表。
(六)咨询电话:0355-8086393
三、贷款情况及补贴结果
2021年,103个主体成功贷款7475.4万元,2022年139个主体成功贷款9587.09万元。2022年,对2021年贷款并在2022年1-2季度还本付息的34个主体进行财政贴息147.478055万元。
四、监督渠道:举报电话,0355-8086393,举报地址,长治市上党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