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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577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1-17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情况的报告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2024-01-17 |
为认真落实全区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的工作部署,现就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报主要情况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1.行政执法岗位。局机关行政执法岗位8个,分别是法规与行政审批管理股(执法监督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种业股、市场与信息化股、乡村产业发展规划股、农村工作综合协调股、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科技教育股、农田建设管理股。局属事业单位行政许可单位2个,分别是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区植保植检站。
2.行政执法人员。我单位合计行政执法人员7名,其中局机关7名;取得全国统一制式行政执法证件合计7个。
3.行政执法培训。我单位年度组织所属执法人员培训合计1000多学时,平均每人年度接受培训100学时,达到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要求。
(二)办理行政执法事项情况
1.实施行政许可。2023年申请行政许可共779件(种子调用检疫98起,动物调用检疫681起)、受理779件、准予许可779件、不予许可无,撤销许可无。
2.实施行政检查情况。实施行政检查143次,其中,与市场监管联合双随机检查3次,涉及5个企业;行政许可联合监管1次,涉及两个企业。
(三)《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五条规定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行政检查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行政执法进行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错案纠正和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统计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定和落实情况
根据市区执法改革精神,区农业农村局只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类的由长治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上党大队以长治市农业农村局检查处罚等,我局在日常监管中严格执行线索移交,根据不同别类将线索移交上党大队和乡镇执法队进行处罚。
(五)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定、落实及公开情况
为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我局严格执行《省委专项行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 关于印发山西省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的通知》(长上编办发[2023]15号)指导和规范执法。
(六)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案件数量及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接到过监管领域的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案件。
(七)行政执法案件移交进行刑事立案处理的案件数量及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发生过任何需要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刑事立案处理的案件。
(八)执法保障和信息化建设情况
农业执法是保护农业正常生产秩序,维护国家粮食生产的重要保证,为做好农业执法工作,我局把农业执法检查、日常监管、农业生产节令结合起来,出动全体执法人员全方位执法监管,维护广大农民利益,保障我区农民用上放心肥,放心种子,放心农药,确保全区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全区人民吃上放心粮、放心菜。
(九)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是维护执法行为纯洁,将权利关在笼子的有力保证,在2023年全年,我局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执法监督股)全体人员在局领导带领下,对我局9个行政股室的日常监管和许可进行跟踪监督,定期督促他们将监管行为及时输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保证监督公开透明。
(十)亮点工作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3年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与区市场监管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党大队开展双随机监管,监管内容涉及农药、种子、农产品、饲料等内容,全年检查5次;
2.开展部门联合监管。2023年区行政审批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对动物防疫合格证审批后进行证后联合监管,全年监管2次。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的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许可工作,及时办结,及时公开,为我区农业生产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及建议
2024年计划围绕2024年山西省机构改革要求做好执法队伍的改革,完善我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做好执法人员下沉工作,保证执法深入基层、深入农村,维护好我区广大人民利益。
长治市上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