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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2185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8-20 |
发文机关:上党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农业农村局“三审三校”制度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2021-08-20 |
为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区委区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关于“三审三校”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拟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第二条 对拟公开发布政务信息的审核,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第三条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特点,明确审核程序和责任,并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部门、人员负责审核工作。
第四条 对涉及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的信息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安排专人值守,要从稿件来源、标题制作、正文编辑、图片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内容细节错误,重要稿件信息按规定程序送审,审校人员对信息中出现敏感内容、重点词汇的,要反复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
(一)初审初校。拟发布的信息初审初校由局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初审在审读全部上网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把好上网稿件的来源关、文字关、图片关、知识关,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二)复审复校。局各部门将经过初审初校的信息,分别报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复审工作。复审应审读全部上网稿件,在对初审修改稿进行审校的基础上,办公室负责人主要负责把好上网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并提出复审意见。
(三)终审终校。由局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担任。根据初审、复审意见,主要负责对上网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是否涉密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
(四)信息发布。通过“三审三校”的信息,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编辑发布到政务网站,在信息发布后发现有错误的,要及时修改,无法修改的,要及时撤稿。
第五条 涉密信息不得上传至政务公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