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网  |   长治市政府网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治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自然资源局>公开目录>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1236931-5/2020-2047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9-05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日期2022-09-05

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基本情况

  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在原国土资源局的基础上,整合了发改、住建、水利、农委、林业等部门的部分职能,于2019年3月21日正式挂牌成立,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 

  我局现有干部职工145人,其中在编人员104人(行政编7人、全额事业60人、自收自支37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1人。经市局党组任命,我局党组班子成员共5人。其中李富强任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志兵任党组副书记李明任党组成员张晓飞任副局长韩红忠任副局长。全局现有党员50人,设党总支1个,党总支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人;党总支下辖4个支部,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支部,每个支部支委班子3人,设书记1人,委员2人。 

  按照本次机构改革要求,结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构设置,我局内设股室12个: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 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矿管股、耕保股、 行政审批股、 综合督查室和党务办。下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5个全额事业单位(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收储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测绘办公室规划中心), 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交易事务所)。 

  我局下设12个基层自然资源所,分别是韩店自然资源所、荫城自然资源所、苏店自然资源所、西火自然资源所、八义自然资源所、郝家庄自然资源所、东和自然资源所、西池自然资源所、南宋自然资源所、振兴新区自然资源所、工业园区自然资源所、上党经开区自然资源所。其中西火所和振兴所、郝家庄所和工业园区所合署办公。 

  二、主要职责  

  区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定全区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等政策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组织实施国家统一规范的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体系。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统一汇交、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规章制度。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建立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健全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 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强考核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 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 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 开展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区场监管。组织研究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 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全区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全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全区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区内各类详细规划(包括控制和修建性)及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工程及村镇建设的 “一书四证”(即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竣工认可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行政许可及规划管理, 负责区域内国家规定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

  ()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全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全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全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全区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编制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全区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全区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 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全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负责全区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全区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区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区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自然资源督察股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在上党区开展的工作。组织开展全区自然资源督察,对区域内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十五)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规划监督管理和批后监督管理,负责区级规划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全区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 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重大自然资源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区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全区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全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保障全区生态安全。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 推进全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对应落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全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更好促进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