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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7-4331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7-09-12 |
发文机关:国土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聘用长治县土地整治项目勘测定界、工程复核和土地重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 |
主题分类:土地 | 发布日期:2017-09-12 |
为尽快完成长治县荫城镇李坊等九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长治县苏店镇南董村水浇地开发项目、长治县西池乡郎家村土地开发项目的勘测定界、工程复核和土地重估工作。现聘用三个项目的勘测定界、工程复核和土地重估中介机构。 项目内容:长治县荫城镇李坊等九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长治县苏店镇南董村水浇地开发项目、长治县西池乡郎家村土地开发项目的勘测定界、工程复核和土地重估工作。 项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上三个项目的勘测定界、工程复核和土地重估工作,并提交勘测定界报告、工程复核报告和土地重估报告。 报名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并入选长治县国土资源局中介机构备选库。 2、报名从事三个项目的勘测定界和工程复核的技术单位必须具有测绘乙级以上资质。报名从事三个项目的土地重估的技术单位必须在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具有土地规划乙级以上资质。 3、目前没有受过相关主管部门勒令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至少有2项(含2项)以上施工费在500万以上的土地整治项目的勘测定界、工程复核和土地重估业绩(以相关项目合同和勘测定界报告、工程复核报告、土地重估报告原件为准)。 5、报名从事三个项目勘测定界和工程复核的技术单位,不得报名从事土地重估。报名从事三个项目土地重估的技术单位,不得报名从事勘测定界和工程复核。 6、已参与三个项目任何一个项目的设计和预算报告编制的技术单位不得报名。 提交资料:1、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身份证明 3、相关项目业绩资料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长治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5-8089356 联 系 人:薛书平 路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