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自然资源局>公开目录>便民信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1236931-5/2017-4331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7-05-19 |
发文机关:国土局 | 主题词: |
标题: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培树“国土榜样”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土地 | 发布日期:2017-05-19 |
全县国土资源系统
开展培树“国土榜样”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省市县委和市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各项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高度肯定。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进取、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涌现出一批典型集体、典型个人、典型经验。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正形象、传递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深入推进文明和谐国土建设,决定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培树“国土榜样”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培树先进典型,倡导担当作为”为主题,通过发现榜样、褒扬榜样、学习榜样和宣传榜样,用榜样的力量,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创新进取、对标一流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推动全县国土资源工作向更高的标准迈进。
二、基本原则
培树“国土榜样”,坚持以下原则。
(一)全面覆盖。培树活动的范围涵盖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力求在全系统掀起学习先进、对标一流热潮,使广大干部职工在参与中受到教育激励、在学习中不断升华提高。
(二)突出中心。培树活动要紧紧围绕国土资源中心工作和破解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使培树过程成为弘扬奉献精神、担当精神、进取精神和创新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三)教育引导。充分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各股室、事业单位、国土所、个人在平凡的岗位上善作善为、争创一流,营造干事创业、开拓创新的积极氛围。
(四)从严把握。坚持实事求是,体现公平、公开、公正,推选标准要严谨公平,推选过程要规范公开,推选结果要客观公正,真正把群众认同度高、社会影响面广、工作实绩突出的榜样推选出来。
三、培树类别及标准
(一)培树类别
1.典型集体:包括机关各股室、事业单位、国土所等所有国土资源系统内的集体。
2.典型个人: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职工。
3.典型经验:在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获得的深刻启示和做出的突出实绩,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意义。
(二)培树标准
1、典型集体标准。一是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和市局党组及县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在创新开展党建、规范推进业务工作或者实现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等方面有创新举措、突出实绩,能体现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三是管理规范、运转协调、纪律严明;四是团结协作、作风民主、思想解放、勇于进取、廉政勤政、公道正派、执行力强;五是干部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队伍整体素质好、风气正,有较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2、典型个人标准。一是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二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岗位,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为国土资源改革发展事业作出不平凡贡献;三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四是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能处处发挥表率作用、弘扬正能量;五是勤奋好学,勇于创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3、典型经验标准。围绕国土资源部门职能定位,在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改革创新、破难题抓重点出亮点、创新推进党建工作、实现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苦练本领提升业务能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拒绝诱惑清正廉洁、班子队伍建设、建和谐家庭树清廉家风等一方面或几方面有突出实绩,其典型做法和举措具有示范引领和推广价值。
对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在县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报道过的典型,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培树。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召开全系统培树“国土榜样”动员部署大会,认真学习市局党组关于开展培树“国土榜样”部署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培树“国土榜样”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二)积极培树。全局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重点、破难点、出亮点,使对标一流、争创先进成为一种风尚。及时发现典型,及时培树榜样,不定指标,严格标准,成熟一个,培树一个,宣传一个。在培树过程中,采取报告会、现场会、新闻报道等形式,大力营造培树氛围,适时宣传培树对象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事迹。
(三)审核上报。对在工作过程中培树出来的典型集体、典型个人、典型经验,所在股室、事业单位、国土所要认真核实,客观全面总结事迹材料,填写“国土榜样”推荐表,严格审核把关,及时上报局办公室。
(四)审查公示。依据培树标准和有关要求,对推荐的“国土榜样”培树对象进行审查复核,并在县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受理举报,接受监督。经审查合格后,报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后,确定为“国土榜样”。
(五)通报表扬。在年度工作会上对确定的“国土榜样”统一通报表扬。
(六)对标学习。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掀起学习榜样、对标榜样的热潮,营造比学赶帮、干事创业、争创一流的积极氛围,使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五、组织领导
“国土榜样”培树活动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局党支部具体承办,各股室、事业单位、国土所做好配合协助,共同完成有关培树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把培树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文明和谐国土、营造全系统干事创业氛围的重要任务,统筹谋划,专人负责,把培树工作抓实抓好。
(二)围绕中心工作。要围绕国土资源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国土榜样”的激励和推动作用,把培树活动作为落实工作责任的有效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载体。
(三)认真组织推选。要动员干部群众高度关注、热情参与,严格按照培树要求,确保推选标准公平、推选过程公开、推选结果公正。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扩大“国土榜样”影响,提高群众参与度,打造创建品牌,丰富精神内涵,形成学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形成长效机制。要把培树“国土榜样”作为一项制度化规范化活动常抓不懈,努力形成长效机制,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促进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