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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3196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4-17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对原长治县红旗剧团部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决定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日期2024-04-17

关于对原长治县红旗剧团部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决定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长上自然资函2024119

关于对原长治县红旗剧团部分国有划拨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决定

长治市上党区红专剧团有限公司:

为节约资源、充分利用土地,根据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原长治县红旗剧团部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方案》(长上政征土字〔202438号),决定依法收回原长治县红旗剧团部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韩店街道黎都西街与新建北路交叉口西侧,证载面积为1385.10平方米,批准文号为长县国用(2008)第010122号,现对其中468.67平方米予以收回。请你单位自本决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上党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

      202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