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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901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8-05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自然资源系统中介服务违规线索举报公告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日期2024-08-05

关于自然资源系统中介服务违规线索举报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自然资源系统中介服务,有效打击“黄牛”“黑中介”违规行为,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依据上级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可依法向区自然资源部门举报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中的“黄牛”“黑中介”“中间人”以及背后的工作人员和“保护伞”等。

二、发现我区自然资源系统中介服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线索,有权予以举报:

(一)违规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行为。

(二)将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给中介机构,明确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自由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

(三)工作人员滥用审批、审查、决定权或自由裁量权、政策解释权等,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

(四)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群众采取推、拖、绕等方式,造成能办的不办,快办的慢办。

(五)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相互勾结,进行有偿代办、插队办理、预留名额等“开后门”行为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不法行为。

(六)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刁难、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强制办事企业或群众找“黄牛”“黑中介”代办,帮助社会中介机构、中间人有偿代理、强制购买服务或产品,参与中介机构经营或持股分红,变相充当“黄牛”“中介”的行为。

(七)工作人员通过勾结或充当“中间人”,利用政府公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八)政务服务过程中对“黄牛”“黑中介”公然在其场所内向办事企业及群众招揽业务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不解决等行为。

(九)群众反映“黄牛”“黑中介”问题,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不予处理,对“黄牛”“黑中介”听之任之、不闻不问等情形及行为。

(十)明知职责范围内存在“黄牛”“黑中介”问题而不针对性研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对职责范围内“黄牛”“黑中介”问题严重而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或追责问责不到位,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勾结问题线索不移交或不查处等情形。

三、发现我区自然资源领域“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相关线索的,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举报:

举报电话:0355-8089356  0355-8082137

举报邮箱:czxgtj8089356@163.com

来信邮寄地址: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047100

来访接待地址: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四楼办公室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10至12:00、15:00至18:00。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及下班时间,请拨打 0355-8082137值班电话反映情况。

  

  

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