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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2104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8-09-27
发文机关长治县国土资源局 主题词
标题2018长治县人民政府征用土地信义第60号
主题分类土地 发布日期2018-09-27

2018长治县人民政府征用土地信义第60号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长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

   

 

 

长治县2013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长治县2012年第三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设用地已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城建规划意见,长治县人民政府现征收县工业园区信义村集体土地37.85亩,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

1、批准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晋政地字 [2013]595号、晋政地(挂)字[2014]34

 3、批准时间: 2013年10月212014年11月10

    二、征地位置、面积、地类

征收土地位于县工业园区信义村,面积37.85亩。其中水浇地37亩,农路0.85亩。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劳力安置办法

按照《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60号)、《长治县人民政府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长县政发[2018]33号)文件执行,劳力安置采用货币方式安置。

四、办理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征地所涉农户持土地承包手续到信义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