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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6-0623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6-10-25 |
发文机关:国土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聘用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 |
主题分类:土地 | 发布日期:2016-10-25 |
工作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长治县荫城镇李坊等九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长治县苏店镇南董村土地开发项目、长治县西池乡郎家村土地开发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开招标,并提交完整的招投标资料。
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
2、目前没有受过相关主管部门勒令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3、至少有1项(含1项)以上土地整治项目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招标业绩(以招标相关文件原件为准)。
4、入选长治县国土资源局中介机构备选库。
提交资料:1、招标业绩相关文件原件
2、招标代理机构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6日-10月28日
报名地点:长治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5-8089356
联 系 人:路 超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