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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6-0625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6-06-20 |
发文机关:国土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开展第2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周的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16-06-20 |
关于开展第2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周
活动方案
今年6月25日是第26个全国“土地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全社会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营造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市局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我县开展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
二、主题宣传周活动时间
2016年6月20日(周一)至6月26日(周日)。
三、宣传重点
广泛深入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宣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宣传国土资源系统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耕地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基本国策,把节约资源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中之重,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成效;各单位广泛宣传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坚守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节约集约用地好模式、好典型、好经验,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宣传各单位严格执法监管,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情况。
四、宣传形式
(一)媒体宣传
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同时探索创新宣传方式,利用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活动。
1、分管副县长代表政府做第26个全国“土地日”主题电视讲话。讲话稿内容围绕“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撰写,讲话时间3—5分钟。
2、在长治县《今日黎都》报和县电视台刊登(播放)全国“土地日”土地资源管理方面的政策、知识。规划、耕保、利用、地籍、监察大队、储备中心、交易所等相关股室(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收集整理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打击土地违法占地行为等方面的资料,于6月20日前报办公室。
3、利用局机关一楼大厅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宣传口号。
(二)户外宣传
1、活动期间,在局办公大楼及各国土所悬挂宣传条幅12条,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6月25日上午8:30—11:30,在县政府门外便道进行主题宣传。各国土所分别设立一个宣传点,悬挂醒目的宣传横幅。局办公室、规划、耕保、利用、地籍、监察大队、储备中心、交易所等股室(单位)各派1人参加宣传活动。
(三)土地资源法律政策“进企业、进农村”
6月25日,各国土所组织人员到农村或企业开展一次土地资源国情、国策“进企业、进农村”宣传活动,宣传现场向企业职工、农民群众发放土地资源宣传资料,并与当地群众就我国土地国情进行座谈、交流。
6月25日,我局组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地环股和各国土所到全县各地灾点进行地灾防治知识宣传,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将大大增强全县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第2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周活动的组织领导,局长常林山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大队,李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组织宣传活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将活动情况及时上报。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国土所要按照县局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符合本区域实际的宣传周活动方案。要主动向政府汇报“土地日”宣传相关情况,赢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组织开展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