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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6-0622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6-01-19 |
发文机关:国土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征集2016年度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单位的公告 | |
主题分类:土地 | 发布日期:2016-01-19 |
长治县国土资源局
征集2016年度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单位的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选用管理,建立了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的国土资源中介机构选用管理机制,根据《长治县国土资源业务聘用中介机构入库抽签制度》,我局公开征集2016年度长治县国土资源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单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本次共征集八类中介服务机构。
1、测绘机构(土地测绘机构、矿山测绘机构)
2、评估机构(矿业权评估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
3、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机构
4、工程监理机构
5、地灾工程勘察设计机构
6、地灾危险性评估机构
7、专业制图机构
8、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二、需提供的资料:
1、基本情况简介(包括成立时间、营业地址、注册资金、资质情况、机构设置、人员情况、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业务范围、经营业绩、联系方式等)
2、资质证书(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机构代码证(副本)
6、法人证书(副本)
7、近三年业绩说明书
8、收费报价说明
9、法人身份证明书
10、委托人身份证明书
11、有关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2、外地机构须已办理入晋备案登记手续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以上材料需审查原件,复印件采用加盖单位印章,A4纸装订成册(一个资质一套资料),报送至局四楼办公室。
三、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及使用:凡报名单位经我局审查合格的,入选“长治县国土资源业务中介机构备选库”,有效期为一年。相应年度内长治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的预算金额低于10万元的中介服务,将在备选库中随机抽选确定,超过上述限额的按照有关规定招标或政府采购。
四、日常监督:我局将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凡存在借用资质,擅自转包或分包项目,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一律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长治县国土资源系统的业务工作,中介机构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清除出中介机构备选库。
五、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9日—2016年2月19日
报名地点:长治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办公室
联 系 人:路超
联系电话:0355-8089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