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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0120 | |
发文字号:长上自然资发〔2024〕36号 | 发文时间:2024-02-01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日期:2024-02-01 |
各自然资源所、相关股室、事业单位:
现将《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明确活动要求和活动任务,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有效落实。
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1日
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领域
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普及安全知识,厚植安全文化,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意识,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现决定,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夯实局党组及各自然资源所、相关股室、事业单位“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安全责任,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打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大宣传格局、塑造“‘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的大培训理念、营造“别人的事故就是我的教训”的大警示氛围,进一步夯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领导组全面负责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长由区政协副主席、区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负责起草全区自然资源领域活动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开展督导检查,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自然资源所、相关股室、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安排专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跟踪督办、汇总上报,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切实做到多维展开、全面覆盖
1.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贯彻。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要学通弄懂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红线、安全发展战略、安全生产责任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深刻论述,切实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通过持续在全局上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调动全员参与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局党组成员要带头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推动重要论述入脑入心,将安全红线意识牢固树立。
2.持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自然资源所、相关股室、事业单位要继续广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的“五进”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科普“七个一”宣传活动(阅读一本安全科普读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安全路线图、学习熟练掌握一套自救互救技能,听取一次安全宣讲),将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送到千家万户、千企万厂、田间地头和车间坑口,让“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3.持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各自然资源所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市区1号文件和市政府2022年13号文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围绕全国即将开展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
(二)大力组织安全生产大培训,切实做到逐级延伸、梯次提升
1.组织专题培训。一是局党组将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内容的专题培训,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二是局安委办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消防安全知识等内容的专题培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1次。
2.开展地灾网格员素质再提升。为了全面提升各地灾隐患点网格员的监测能力,强化各乡(镇、街道)主体防治责任,我局将采取“请进来”方式对各乡((镇、街道)以及各地灾隐患点网格员进行全面培训和技能演练,提高群测群防队伍的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3.持续举办“安全大讲堂”,推动安全意识再增强。局安委办在适当的时候,举办内容丰富多样、案例鲜活生动,紧扣实际和主题鲜明的“安全大讲堂”,就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打击私挖乱采、消防技能等内容开展培训学习,提高全体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夯实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形成全社会安全风险防范自觉。
(三)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大警示,切实做到对照检查、强化防控
1.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全体工作人员要深刻汲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局安委办要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瞒祸》、《黑色三分钟,生死一瞬间》、《警钟》和各类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教训,举一反三、主动防范,特别是要有针对性的组织重点岗位作业人员、一线操作人员进行学习观看。并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讨论等方式,谈体会、谈认识,达到靶向教育引导,增强警示代入感效果,打造入脑入心的立体化警示教育体系。
2.组织开展一系列常态化应急演练(推演)活动。各自然资源所、相关股室、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有效的地质灾害、火灾等事故全员应急演练,有针对性的开展事故应急和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演练,使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和安全逃生知识。
3.不定期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各自然资源所、相关股室、事业单位要推动举报曝光,拓宽监督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公共场所宣传设施等媒介,公开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宣传有奖举报制度。完善举报受理、调查核实、奖励兑现流程,做好举报人身份保密工作,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二是要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在门户网站、宣教平台、新闻媒体建立曝光台,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曝光,利用社会舆论监督力量,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尤其要对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重点曝光,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四、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2月5日前)
各自然资源所、相关股室、事业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制定印发行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专题会议,层层发动、广泛动员,进一步明确活动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2月6日至11月30日)
各自然资源所、相关股室、事业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细化相应的任务清单,明确具体内容、提出具体要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落实好各项任务,确保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4年12月)
要全面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上报。要完善相应制度,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是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普及应急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自救能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灾害的迫切需要,也是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抓手和具体举措。因此,各自然资源所、相关股室、事业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有效落实。
(二)转变作风,务求实效。各自然资源所、相关股室、事业单位要理直气壮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狠抓落实。要将此次活动与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实行挂图作战、一体推进,落实“账单管理、情况通报、督导巡查、定期调度”等工作机制,局安委办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议,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各自然资源所、相关股室、事业单位要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积极对接新闻媒体深度参与,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宣传报道,借助电子显示屏、公交站场(点)、车站等公共场所,通过设置或播放有关安全生产警示的标语、图片和视频、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内容,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四)严格督导,确保实效。局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活动宣传发动情况、培训组织情况、阶段推进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等内容,将对活动不落实、工作开展缓慢的所(股室)进行约谈通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及时总结、报送信息。各自然资源所、相关股室、事业单位要对“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进展情况、印证资料自行收集整理备查,并将宣传、培训、警示工作任务推进计划、落实情况及印证资料,从2月份开始,每月月底前报送至局领导组办公室;11月30日前活动总结报送局领导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崔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