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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18-02824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8-04-21
发文机关长治县国土资源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日期2018-04-21

长治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第一条  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局长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实施。

  第四条  考核对象为全体工作人员。

  第五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是否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具体全面、符合实际、没有漏项;是否存在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问题。

  是否在有效时间内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是否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是否发生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

  第六条  考核形式主要是查看本局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七条  考核方法包括日常抽查、年终考核。

  第八条  对于存在问题、考核评定较差的部门或个人,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