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生态环境局>公开目录>环境保护领域>生态环境统计报告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4-0318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6-10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 | 主题词: |
标题:上党区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统计 |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24-06-10 |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为272天,重污染天数为5天。二氧化硫浓度均值为13微克每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均值为25微克每立方米,PΜ10浓度均值为76微克每立方米,一氧化碳百分位浓度为1.3毫克每立方米,臭氧百分位浓度为171微克每立方米,PΜ2.5浓度均值为40微克每立方米,综合质量指数为4.46。
与2022年同期相比,我区二级以上天数减少11天,重污染天数增加4天。二氧化硫浓度均值持平,二氧化氮浓度均值下降7.4%,PΜ10浓度均值上升7.0%,一氧化碳百分位浓度下降13.3%,臭氧百分位浓度上升0.6%,PΜ2.5浓度下降2.4%,综合质量指数下降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