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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0880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1-05-06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 | 主题词: |
标题:中共长治市上党区委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关于上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转办问题(第二十七批)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21-05-06 |
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4日,接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问题(受理编号:X2SX202105030007)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书记张驰同志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区政府副区长王练兵同志责成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核实,举报内容部分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实名举报上党区王董村的司马煤矿。在2013年时,长治县潞商农业合作社被邀请到王董村承包土地70余亩,用于农业种植无公害蔬菜及水产品养殖。当时土地是司马煤矿采空、塌陷、复垦后的土地。王董村委告知土地已复垦,不会二次塌陷,可以正常耕种。故此我合作社与村民筹备了大量资金建设了多功能大棚40余座,水产品养殖15亩。在2015年6月,因司马矿采空区塌陷的人工湖治理不当,毫无排水功能,导致人工湖大量泄水、排污,致使合作社大棚及养殖区域遭到大量污水浸泡,使养殖区鱼类大量死亡被污水冲走死亡。大棚内的无公害蔬菜被大量污水浸泡、死亡。大棚墙体及路面大面积塌陷、裂隙。导致至今都无法耕种。在这期间,我合作社曾多次找司马煤矿和镇、村等有关部门寻找解决,至今未果。
二、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实名举报上党区王董村的司马煤矿。在2013年时,长治县潞商农业合作社被邀请到王董村承包土地70余亩,用于农业种植无公害蔬菜及水产品养殖。当时土地是司马煤矿采空、塌陷、复垦后的土地。王董村委告知土地已复垦,不会二次塌陷,可以正常耕种。”情况调查
经现场调查和查阅相关资料,2009年4月8日中共长治县委召集相关部门和司马煤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就如何治理王董村土地塌陷问题达成共识,议定具体治理事项(《关于治理司马煤业有限公司开采造成苏店镇王董村土地塌陷的专题会议纪要》(长县委办发[2009]37号))。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至2011年期间对王董村塌陷区土地进行了改造整修及土地复垦,2011年8月3日塌陷治理工程完工,符合治理标准并移交苏店镇王董村委会进行使用管理。2013年4月14日苏店镇王董村村委与长治县潞商农业合作社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将司马煤业已复垦完毕的土地70亩承包给长治县潞商农业合作社经营。举报内容属实。
2.关于“在2015年6月,因司马矿采空区塌陷的人工湖治理不当,毫无排水功能,导致人工湖大量泄水、排污,致使合作社大棚及养殖区域遭到大量污水浸泡,使养殖区鱼类大量死亡被污水冲走死亡。大棚内的无公害蔬菜被大量污水浸泡、死亡。大棚墙体及路面大面积塌陷、裂隙。导致至今都无法耕种。”情况调查
经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2011年8月3日司马煤业将塌陷区治理完工后项目(包括土地复垦、如意湖区、供排水等)移交苏店镇王董村委会使用管理,每年支付王董村人工湖看护及设施维修等方面费用,以保证人工湖清洁及设施正常运行。目前,该人工湖设施齐全运行正常。经调阅气象部门统计数据,2015年6月-8月汛期降雨量增大,持续时间长,是导致该合作社种养殖范围被雨水浸泡的具体原因。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经核实,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三、处理整改情况
苏店镇党委政府责成苏店镇王董村加强对人工湖日常看护及设施管理,确保人工湖清洁畅通设施正常运行。
四、公示情况
2021年5月6日,在长治市上党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dangqu.gov.cn/)将此问题调查情况进行了公开。
五、工作措施
今后,我区将高度重视因煤矿开采等原因引起的土地塌陷问题,正确处理好群众身边问题,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联系人:段来毅(政府办) 15835572233
田益铭(苏店镇政府) 18035561314
中共长治市上党区委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