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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640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0-08-11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 | 主题词: |
标题:山西晋煤集团长治仙泉煤业有限公司增加3号煤生产水平(配采15号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二次) |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20-08-1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的要求,现开展山西晋煤集团长治仙泉煤业有限公司增加3号煤生产水平(配采15号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晋煤长治仙泉煤业增加3号煤生产水平(配采15号煤)工程环评(征求意见稿).pdf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查阅点:山西晋煤集团长治仙泉煤业有限公司(长治市上党区西池乡北仙泉村)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为井田范围及周边北宋璧、周南村、余家村、北仙泉、西故县、东故县、石家庄、南仙泉、南耳、北耳、小河、河头等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其他关注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反馈途径如下:
建设单位:山西晋煤集团长治仙泉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海鹏 联系电话:13935682150电子邮箱:511357224@qq.com
邮寄地址:长治市上党区西池乡北仙泉村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反馈的时间自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2020年8月11日—2020年8月24日)。
山西晋煤集团长治仙泉煤业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