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生态环境局>公开目录>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公示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1236931-5/2018-2599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18-11-06 |
发文机关:长治县环境保护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车间GMP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拟批复公示 |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18-11-06 |
电话:0355-8082639
通讯地址:长治县民生大厦二楼环保窗口
一、项目名称: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车间GMP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现代中药复方苦参系列产品产业化项目原有提取二车间北侧预留区
三、建设单位: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四、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在原有提取二车间北侧预留区按国内GMP认证标准要求,在现有比卡鲁胺原料药生产线基础上,改造普药原料生产线和抗肿瘤原料药生产线。本次建设内容包括:新增设备60台(套),设置洁净区和非洁净区,洁净区等级为D级,总建筑面积300.6m2。
五、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溶解、干燥、过滤等有机废气经可移动式的集气罩共4套)收集后,由1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合成气经低温冷凝循环回收以后,挥发的少量无组织废气经空调净化装置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结晶过滤液和结晶物洗涤废水装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设备冲洗水、地坪冲洗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公司污水处理站。
3、噪声治理措施:采用隔声减震、基础减震、设隔声间、加装消声器、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
4、固废治理措施:原料废包装材料、溶解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及环保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灯管,均属于危险废物,送公司危废暂存库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