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网  |   长治市政府网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治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生态环境局>公开目录>依法行政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2-01-06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2022-01-06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第一条 按照《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示工作的通知》与《长治市2022年度“双公示”工作考核方案》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信息全面归集、规范报送、依法公开,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信息中心负责统筹“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各股室主要负责提供相关信息。

第三条 “双公示”信息公开发布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真实、可靠原则。所发布的信息应全面、真实、可靠。

(二)及时、准确原则。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双公示”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规定,确保信息的实效性。

第四条 具体工作要求

(一)根据我局权责清单,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要求,全面梳理并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二)明确工作机制、工作内容、任务分工与保障措施等,按照“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的原则,明确信息报送流程、牵头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内部责任管理办法,建立“双公示”信息管理员和审核员“双员”制度。

(三)按照“双公示”数据标准,建立“双公示”信息报送台账,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归集本部门在履职过程中的产生的“双公示”信息,形成统一的、规范的电子化信用信息公示台账。

第五条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 、共享,建立权责清晰的分级负责机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等,及时调整公示信息。根据省、市、县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双公示”信息和方式,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强化信息采集人员业务培训,确保采集数据准确、高效。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