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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长环上字[2021]3号 | 发文时间:2021-03-05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关于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21-03-05 |
各股室、队、站:
为做好2021年“两会”期间我区环境安全工作,有效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根据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长上政安办发〔2021〕6号)和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长环发[2021]15号)文件要求,我分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联系人:李少华
电话:19935526606
传真电话:8081281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
2021年3月5日
附件: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长上政安办发〔2021〕6号)和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长环发[2021]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两会”期间我区环境安全,坚决防止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刻汲取黎城县“2·19”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区主要领导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做好“两会”期间我区环境安全工作,将安全检查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工作,全面加强环境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有关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本次环境安全大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和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要逐一整改销号,同时做好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风险防范到位、隐患整治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二、组织领导
区生态环境局成立以局长郭富强为组长,局领导班子为副组长的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动员部署和督查检查工作,成员为局股室、队、站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落实。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长治市上党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原晓强队长为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上报工作。各检查组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具体负责环境安全检查工作。
督查乡、镇(区)、街道人员分组:第一组韩店街道、北呈乡
组长:张忠泽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副局长成员:张建华、杨晋、宋雅静
第二组 荫城镇、南宋镇
组长:焦万君 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局上党分局监测站站长
成员:王科普、贾勇、张泽宇
第三组 八义镇、东和乡
组长:原晓强 党组成员、长治市上党分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员:叶志强、王哲、和卫峰
第四组苏店镇、西池乡
组 长:牛学兵 总支委员
成员:冯鹏军、苗华旗、王强
第五组西火镇、振兴生态旅游区
组 长:郭海亮 总支委员
成 员:李少华、张鹏、张国彪
各督查组要按照工作要求,深入一线督促乡、镇(区)、街道及有关企业单位严格落实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求,并及时报告督查检查情况。
三、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20日
四、检查方式和内容
此次大检查采取企业和单位全面自查自改,我分局组织全面检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督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我分局要根据辖区工作实际,深入分析当前生态环境部门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制定具体检查方案,细化检查内容,落实好检查工作保障措施,严格检查要求,扎实开展检查,确保检查效果。重点对煤矿等矿山企业、涉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企业、涉重金属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单位,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尾矿库、河湖水库等环境敏感区域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