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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594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2-26 |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上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以旧换新参与主体征集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2-26 |
各有关销售企业:
根据《长治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长商流通函〔2026〕4号)精神,现公开征集2026年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征集标准及要求
(一)家电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的以下6类家电新产品给予补贴,产品须符合国家一级能效或水效标准: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含洗烘一体)、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空气能采暖机)、热水器、电脑(含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不含自行组装的兼容机)。
(二)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单件销售价格(含税)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含具有学习功能的智能教育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含AR/VR头戴式显示设备)等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
二、参与主体基本条件
(一)具备基本条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经营范围包含对应产品销售,能开具真实合法的实名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实名,开票金额包含政府补贴金额,并列明商品名称,最终销售价格等必要信息。
(二)具备服务能力。家电销售企业需具备送装一体,旧机回收及售后保障能力,3C数码销售企业需具备产品现场激活,故障排查等服务能力;线上企业需具备实名认证,地理位置核验功能,线下企业需能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政策标准,悬挂统一标识。
(三)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四)风险防控到位。具备基本垫资能力,建立防范骗补套补的内部管理制度,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监管及第三方审计,配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能够与省级服务平台和审核兑付平台实现数据对接,按要求上传交易信息,核销记录,凭证资料等,保障补贴流程可追溯。
三、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向长治市上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排列编页码装订,加盖单位公章(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整体盖骑缝章)。订书针简装即可,页码可手写,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资料初审。长治市上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后,对初审合格的向市商务局提交复审。
(三)审核发布。市商务局汇总确认参与主体,并向社会公示名单。参与企业资格有效期与活动政策实施期一致。
(四)动态管理。活动开展期间可补充推荐符合条件的家电和3C数码产品销售主体,并分批汇总推荐至市商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参与活动的销售主体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对活动中获取的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二)销售主体在活动过程中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工作要求、不配合相关工作,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活动出现重大问题的,长治市上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权终止主体的活动参与资格,责令赔偿相关损失,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长治市上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参与活动主体实施动态监管,公开活动期间持续开展主体征集工作,活动期间,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活动主体,向市商务局报备后予以暂停或取消参与资格。
咨询电话:0355-8083123
联系电话:15234680811 李女士
长治市上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