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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1-2197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10-26 |
发文机关:长治市上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主题词: |
标题:工信局依申请公开制度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10-26 |
第一条 为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指公开权利人依法向公开义务人提出申请,经公开义务人审查同意,获取政府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本单位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义务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权利人。
第四条 公开权利人应当合法使用依申请获得的政府信息,不得利用依申请获得的政府信息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 公开义务人应当指定具体的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并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方便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或者咨询。
第六条 公开义务人应当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公布依申请公开流程。
第七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包括下列政府信息
(一)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三)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四)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
(五)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长治市上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