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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503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2-19
发文机关上党区人社局 主题词
标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12-19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二、事项描述: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三、办理材料:用人单位参保登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和证件:

   1、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

   2、《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

   3、事业单位还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还需提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文件;

   4、《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5、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

   6、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资料和证件。

  四、办理方式:机关养老保险所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查并对材料资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予以办结。

  五、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书面通知申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上党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所民生大厦一楼参保登记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电话查询或窗口当面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55-8089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