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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3046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19 |
发文机关:上党区人社局 | 主题词: |
标题:稳岗补贴申领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19 |
一、事项名称:稳岗补贴申领
二、事项简述:帮助企业稳定工作岗位,对于不裁员、少裁员,依法参保足额缴费的企业,发放稳定岗位补贴
三、办理材料:
1、企业申请稳岗补贴资格认定表(3份)和稳岗补贴申请表(3份)
2、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企业参保情况证明
3、企业所在当地政府工信、发改和环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企业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不属于僵尸或失信企业);
4、企业制定了稳定就业措施并作出在政策实施期限内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书面承诺。
5、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需同时填报网上申报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县区经办机构只需初步审核申报企业是否上报及时,填写数据是否准确完善,审核发放日期的等数据由市直经办统一填写上报省里)。要求上传的申报材料数据只需上传上文提到的4点即可。
6、另需申报企业准备企业2018年度养老基数申报表,企业2018年度失业基数申报表,企业2018年度失业保险系统打印的征缴单,企业2018年度失业保险缴费收据,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资料一份一套,均为纸质复印件。此处要求材料不上传至企业网上申报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
7、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办理方式:现场审核资料办理,加快实现全程网办
五、办理时限:现场办理不超一个月
六、结果送达: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九、办理机构及地址:长治市上党区民生大厦一楼失业保险所
十、咨询查询途径:0355-8089202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55-8089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