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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5035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2-19
发文机关上党区人社局 主题词
标题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12-19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事项名称: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市级经办)

  二、事项简述:工伤职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进行康复的,享受工伤医疗康复待遇

  三、办理材料:1. 工伤认定决定书;2.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康复鉴定确认表

  四、办理方式:提交申请资料办理

  五、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即时受理

  六、结果送达: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九、办理机构及地址:长治市人社局二楼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0355-2181305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55-2050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