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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504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19 |
发文机关:上党区人社局 | 主题词: |
标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19 |
一、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二、事项描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工作原因(调动、辞职、辞退、开除)进入城镇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政策规定,需携带相关资料办理。
三、办理材料:
1.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干部介绍信,工资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互调人员);
2. 组织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辞职(退)函、人社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解聘函(或合同);(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等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办理方式:机关养老保险所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查并对材料资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予以办结
五、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办理完毕告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上党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所民生大厦一楼账户管理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电话查询或窗口当面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55-8089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