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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3033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2-19
发文机关上党区人社局 主题词
标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12-19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事项名称: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企业)

  二、事项描述:离退休人员死亡死亡后,继承人可申领

  三、办理材料:职工个人账户余额领取时由参保单位、缴费个人或其缴费个人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向社保机构个人账户管理岗位申请,同时填写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1份。

  四、办理方式:社会劳动保险所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查并对材料资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予以办结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六、结果送达: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上党区企业养老保险所民生大厦一楼退休管理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电话查询或窗口当面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55-8089209

  一、事项名称: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机关)

  二、事项描述:退休人员死亡后,继承人可申领

  三、办理材料:职工个人账户余额领取时由参保单位、缴费个人或其缴费个人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向社保机构个人账户管理岗位申请,同时填写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四、办理方式:机关养老保险所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查并对材料资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予以办结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六、结果送达: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上党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所民生大厦一楼退休管理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电话查询或窗口当面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55-8089263

  一、事项名称: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城乡居民)

  二、事项简述: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后,每人有5个月的月领标准养老金作为丧葬费。

  三、办理材料:《长治县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养老金一次性支付和丧葬费支付申请表》一份、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一份、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退保人与领取人关系证明一份。

  四、办理方式:由村级协办员统一报送乡镇劳动保障所,由乡镇保障所统一报送县级城居保中心所。

  五、办理时限:按月报送

  六、结果送达: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上党区民生大厦一楼东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十、咨询查询途径:0355-8089275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55-8089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