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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3019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19 |
发文机关:上党区人社局 | 主题词: |
标题: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19 |
1、文件依据:晋财社【2019】1号
2、政策对象:公益性岗位人员
3、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企业(单位)招用原属国有企业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以及街道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
4、申请条件: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
5、申请材料: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人员就业创业证编号、安置人员出勤表、劳动合同、补贴申请及补贴明细表。
6、办理流程:用人单位按季向人社部门申请岗位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也可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
7、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上党区民生大厦一楼东侧人才就业信息市场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告知
10、咨询电话:0355-808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