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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3019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2-19
发文机关上党区人社局 主题词
标题就业困难人员社保险补贴申领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3-12-19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险补贴申领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1、文件依据:晋财社【2019】1号

  2、政策对象: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

  3、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2/3

  4、申请条件: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小微企业、实现灵活就业且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申请材料:《灵活就业人员和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申请申报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单据、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办机构或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6、办理流程:个人凭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登记的有关证明,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季度终了后,有个人所依托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机构隶属的人社部门申请补贴并发放给申请者本人。

  7、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上党区民生大厦一楼东侧人才就业信息市场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通知

  10、咨询电话:0355-808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