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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3047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19 |
发文机关:上党区人社局 | 主题词: |
标题:创业补贴申领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19 |
一、文件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
二、政策对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
三、补贴标准: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四、申请条件: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
五、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
4、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5、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六、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复审、公示、发放
七、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长治市上党区民生大厦10楼1033室。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一次性告知
十、咨询电话:0355-8089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