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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3021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19 |
发文机关:上党区人社局 | 主题词: |
标题: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19 |
一、文件依据:《长治市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20】20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20】58号。
二、购买项目:全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三、购买内容及评价标准:
1、对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以及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评价工作培训工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和《山西省专项职业能力鉴定目录》内的,要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发证并按规定给予培训机构(或企业)取证补贴。其他培训职业工种要根据省人社厅发布的职业技能认定机构和目录,组织学员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四、购买主体:人社部门
五、承接主体条件:经人社部门批准的民办职业学校,通过市一级招投标进入名单的各类职业培训学校。
六、购买方式:政府购买服务成果
七、提交材料:1、培训班开班报告及相关批复材料。2、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取证)补贴资金申请表。包括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内容、使用教材名称、与实名制系统一致的培训人数和取证人数、基本账户等。3、参培人员培训期间每日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打卡记录及视频监控资料。
八、购买流程:选择市人社局入围的招投标机构开展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对就业重点群体以及贫困劳动力、企业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九、受理地点(方式):培训开班地点(乡镇村)
十、受理结果告知对方:一次性当面或者电话告知
十一、咨询电话:0355-8089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