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网  |   长治市政府网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治旅游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组成部门>人社局>公共目录>财政信息>专项经费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1236931-5/2013-0950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13-10-29
发文机关人社局 主题词
标题_人社局_2012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日期2013-10-29

_人社局_2012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决算数
合 计 53.67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5.48
3、公务用车费 48.19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十三部车辆) 48.19
(2)公务用车购置 0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